課程架構

  1. 本學程課程最低修畢學分數為20學分,必修9學分,選修11學分。 
  2. 選修課程架構經調整後,分為新制「104學年度之後入學者 (108級以後)」與舊制「103學年度之前入學者 (99-107級)」兩種版本,請務必確認自己屬於新制或舊制的認證方式。
  3. 因開課單位的課程學分數更新,詳情請參照「110學年 課程資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