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輔導與特教學分學程

為因應社會發展多元趨勢,促進跨領域學習人才培育,音樂學院與教育學院合作規劃本學程。課程內容涵蓋「音樂理論」、「特教及輔導理論」、「創造力與教學實作」、「樂器應用」、「生理與心理學」等五大領域,俾利本校學生畢業後可順利銜接國內外相關專業領域進修與相關職涯發展(如音樂治療。)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輔導與特教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音樂輔導與特教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音樂學院與教育學院共同規劃辦理,並以音樂學院為主辦單位。
  2. 本學程設置宗旨為因應社會發展多元趨勢,促進跨領域學習人才培育,俾利本校學生畢業後可順利銜接國內外相關專業領域進修與相關職涯發展。
  3. 學生本學程必修2學分、選修至少18學分,共應修至少20學分,課程資料另見「音樂輔導與特教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4.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
  5.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6.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經學程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7. 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8.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9.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輔導與特教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必修科目:音樂理論領域1科

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
MUU0247音樂治療導論2音樂系惟無法修習到【MUU0247 音樂治療導論】者,可改修習【MUU0236 音樂心理學】做為必修科目

選修科目(一):特教及輔導理論領域

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
SPU0096復健諮商導論3特教系理論領域3門科目需擇2科修習,6學分
PCU0130諮商理論3心輔系
SPU5007特殊教育導論3特教系

選修科目(二):創造力與教學實作領域

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
MUU0244創造力與音樂教學2音樂系創造力與教學領域4門科目需擇一修習,至少2學分
MUC0031奧福教學法之教學技巧及運用2音樂系
SPU0074創造力教育2特教系
PCU0143創造力心理學2心輔系
SPU1033行為改變理論與技術2特教系

1.教學實作領域2門科目需擇一科修習,至少2學分

2.選修【特殊教育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前,必須先修過【特殊教育導論】

SPU0092特殊教育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3特教系

選修科目(三):樂器應用領域

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
MUU0361吉他(一)1音樂系

1. 上列樂器應用領域8門科目需至少擇2科修習,並滿4學分(含)以上

2.可僅選修【樂器(一)】,惟建議需修過【樂器(一)】後,才可選修【樂器(二)】

MUU0362吉他(二)1音樂系
MUU0359木笛(一)1音樂系
MUU0360木笛(二)1音樂系
MUU0335電子琴概論(一)2音樂系
MUU0336電子琴概論(二)2音樂系
MUU0305合唱(一)2音樂系
MUU0306合唱(二)2音樂系

選修科目(四):生理與心理學領域

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
0AUG402心理學2通  識心理學領域3門科目需擇一科修習,至少2學分
PCU0152普通心理學(一)2心輔系
PCU0048變態心理學2心輔系
0NUG246生理心理學2通  識生理學領域2門科目需擇一科修習,至少2學分
HEU0179人體解剖生理學3衛教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