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院《音樂研究》期刊審查辦法

97年3月24日本刊97年第1次編輯委員會議通過
105年9月30日第25期編輯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昇本院《音樂研究》期刊(以下簡稱本期刊)之學術水準,嚴謹與公平處理審稿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院設置《音樂研究》期刊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編委會)負責決定期刊之編輯方針、稿件徵集、審查及印行等相關事宜。編委會組織章程另訂之。

第三條   本期刊稿件審查,全程採「匿名審查」原則,不公開審查委員及投稿人姓名。

第四條   每篇文稿至少由兩位學者進行審查,其審查結果作為編委會評選文稿刊登與否之主要依據。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